女子40岁生二胎儿子随母姓,丈夫反悔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引关注

发布于:2025-08-22 阅读:0
8月21日,上海静安法院公布案例,李先生与张女士因二胎儿子随谁姓闹离婚。李先生想让儿子随父姓,张女士不同意,她生儿子时已40岁,丈夫曾承诺随母姓。法院认为夫妻应相互理解,因李先生未证明感情破裂,不支持其离婚诉求,此前普陀法院类似案也引发热议。

8月21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公布了一起引人关注的案例 一对夫妻竟然为了二胎儿子跟谁姓而闹到了离婚的地步

二胎随姓问题

据法院披露 李先生(化姓)与张女士(化姓)经人介绍相识恋爱 一年半后 双方登记结婚 并于2007年生育一女 随父姓 2019年 双方又生育一子 随母姓

后来 李先生提起了离婚诉讼 李先生觉得 孩子随父姓是社会普遍现象 而且他的父亲生前留有遗愿 表示孙子没有随父姓是遗憾 希望能给孙子改姓 以延续家族的传承 可他和妻子多次沟通 妻子都坚决反对 甚至还携子离家出走过数月 双方近几年来为此事争吵不休 李先生称 如果张女士不同意离婚 希望夫妻关系好转 就必须配合他变更儿子的姓氏

张女士则有自己的想法 她认为 双方结婚多年 先后育有一女一子 不管是从双方感情基础出发 还是从孩子的抚育考虑 都应该共同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庭 而且她生儿子时已经40岁了 作为高龄产妇 怀孕生产十分不易 怀孕时丈夫就曾承诺孩子出生后随母姓 儿子出生后的户籍登记姓名也为母姓 丈夫不应该出尔反尔 甚至通过提起离婚诉讼逼迫自己妥协 此外 张女士是家中独生女 所以不同意儿子更改姓氏

离婚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维系夫妻感情需要双方相互理解 相互信任 相互体谅 相互关爱 离婚案件中 除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否则不应准予离婚 李先生与张女士系自由恋爱 自主婚姻 在婚后近二十年的生活中也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

至于儿子的姓氏问题 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 孩子既可以随父姓 也可以随母姓 现在 李先生仍与张女士和两名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 孩子们也需要父母共同关心 照顾 特别是女儿即将升入高中 更需要父母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原 被告因儿子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一事长期发生矛盾 甚至为此提出离婚 导致家庭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双方都应当反思

鉴于张女士不同意离婚 而李先生未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故李先生要求离婚的理由不足 且缺乏法律依据 因此 对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表示 希望双方能够多深入沟通 交流 共建和睦 幸福的家庭 判决后 双方均未上诉

此前 上海普陀法院也披露了一起类似案件 父母双方先是因为孩子跟谁姓闹了离婚 后又因孩子怎么分而争执不休 最终法院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作出了裁判 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女儿儿子随母亲共同生活 父亲需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 直至子女年满18岁 本案经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

这个离婚案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有网友认为 “跟谁姓”的问题只是导火索 此前肯定有很多事情积累才会爆发 也有很多网友支持跟妈妈姓 因为妈妈受了两次苦生下两个娃 戏称“生孩子遭的罪也应该平分” 还有网友认为 孩子跟谁姓的问题应该在生之前就商量好 出了问题闹离婚 对孩子的身心都有很大的影响 一部分网友还针对这样的问题 提出了解决办法 最省事儿的办法 就是找跟自己同姓的另一半 或者就取好名字 等孩子长大了让他自己选择 也有网友提到独生子女家庭约定俗成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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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二胎随姓问题 离婚诉讼 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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