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姐弟争300万遗产,身世反转调解终和解

发布于:2025-07-22 阅读:1
近日,天津一对姐弟为300万遗产闹上法庭。调解中发现两人均为收养。起初姐弟争执激烈,后经法官3个多小时调解,达成房产归弟、弟补偿姐55万,费用均分的协议。此事反映亲情与利益冲突,令人唏嘘。

“存款对半分,房子归我!”“想都别想,那是爸妈留给我的!”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法庭里,姐弟俩激烈争吵,法官班耿齐赶忙安抚。这起遗产纠纷案看似平常,实则背后隐藏着诸多故事。

遗产纠纷

案件要从1966年说起,孙大爷夫妇收养了8岁的孙大姐,7年后孙小弟出生。二老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希望他们相互扶持,却因一套拆迁房让姐弟反目。2007年,孙大爷与儿子签订房产赠与合同并公证,但仅孙大爷签字。王大娘离世后,孙大爷临终前过户房产给儿子,还留声明让儿子补偿姐姐,期望姐弟和睦。

今年3月13日开庭,孙大姐代理人提出分割房产诉求,弟弟坚决反对。班耿齐告知调解与分案处理的不同结果,可双方都坚持分案。若如此,一个案子将变三个,诉累增加,姐弟关系也可能彻底破裂,于是班耿齐坚定调解思路。

收养

调解中,令人震惊的事发生了。原告律师拿出户口簿证明孙小弟也是收养的。孙小弟难以接受,情绪崩溃。班耿齐安慰他收养不影响继承权,亲情更重要,并宣布休庭,改“面对面”调解为“背靠背”调解。

班耿齐来回奔走,对孙小弟强调老人希望他们和睦,又拿老人声明劝孙大姐接受补偿款。经过3个多小时,双方达成一致:房产归孙小弟,他支付姐姐55万元补偿款,丧葬费、抚恤金扣除实际支出后均分。

从法律角度,依据《民法典》,合法收养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权。本案中,虽姐弟均为收养,但都有继承权,不过房屋已过户,从法律讲不属于遗产范围,这体现了“赠与优先于继承”的逻辑。

司法调解

这场纠纷反映出利益面前人性的复杂。姐弟俩为遗产争执,亲情变得脆弱。它也提醒我们,处理家庭财产应提前规划、明确分配。正如法官班耿齐所说,法律能衡量财产价值,却称不出亲情重量,司法不仅要定分止争,更要让破碎家庭找回爱的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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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遗产纠纷 姐弟争产 收养 司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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